瑞穗鄉公所公布 3,000 元禮金補領最後期限:8/26 截止

瑞穗鄉公所公布 3,000 元禮金補領最後期限:8/26 截止

花蓮縣瑞穗鄉公所近日公布了最新的補領進度,提醒符合資格的鄉民務必於 8 月 26 日前完成領取。此舉不僅為地方經濟注入活力,更是對鄉民生活的實質關懷。

發放背景與政策目的

振興地方經濟

瑞穗鄉公所透過「115 年振興經濟暨關懷鄉民禮金」計畫,將 3,000 元現金直接發給每位符合條件的鄉民,期望藉此刺激本地消費與經濟活動。此政策旨在提升居民購買力,帶動商業繁榮。

關懷鄉民生活

除了經濟刺激,該禮金亦是對鄉民日常生活的關懷,協助減輕家庭負擔。公所表示,這筆款項將直接惠及每位持有者,改善生活品質。

領取資格與排除條件

符合資格的鄉民

符合資格的對象包括:115 年 3 月 31 日前在瑞穗鄉設籍者,以及115 年 4 月 30 日前出生並已完成登記的新生兒。在發放當日仍保持設籍,即可領取禮金。

排除條件

若於公告前已逝世,或於補領期間內死亡且未領取,則不具備領取資格。此規定確保資金能順利送達在世的符合條件人士。

補領時間、地點與文件規範

補領時間與地點

最後補領期限為 2026 年 8 月 26 日(星期三),因 8 月 24 日為停班日,補領時間安排為上午 09:00–12:00 及下午 13:00–17:00。地點統一在瑞穗鄉公所。逾期未領取將視同放棄,款項將回繳至公庫。

領取文件與代領規範

本人親領需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個人印章。如欲委託他人代領,需備妥委託書受託人身分證正本及印章。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者,則須由法定代理人代領,並附上相關身分證明與戶籍資料。

項目 說明
發放金額 每人 3,000 元現金
領取資格 115/3/31 前設籍者;115/4/30 前出生並完成登記的新生兒
排除條件 公告前死亡或期間未領即身故者
最後補領日期 2026/8/26(週三)
領取地點 花蓮縣瑞穗鄉公所
攜帶文件 身分證正本、印章;代領需委託書與受託人證件
逾期處理 全數繳回公庫,不再補發

常見問題

補領截止日是哪一天?

2026 年 8 月 26 日(週三)。

逾期未領會怎麼處理?

視同放棄,款項將回繳至公庫。

新生兒是否能領取?

只要在 115 年 4 月 30 日前出生並完成登記,即可領取。

可以委託他人代領嗎?

可以,但須備妥委託書、受託人身分證正本與印章。

領取時需攜帶哪些文件?

本人親領須帶身分證正本與印章;代領則需附上委託書及受託人證件。

瑞穗鄉公所的 3,000 元禮金不僅是地方振興的實際行動,更是對鄉民生活的深切關懷。符合資格的居民務必於 8 月 26 日前完成領取,避免款項被充公。提前備妥所需文件,確保補領程序順利完成,讓這份關懷真正落到實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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